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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次被起诉离婚,帮助女方争取到百余万财产和损害赔偿金

发布者:马会文|时间:2024年12月10日|1041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这份案例是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关于原告A(男方)被告B(女方)离婚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,主要概述了双方诉讼请求、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法院的审理过程及最终判决结果。

本案要点:

第一、马会文律师是女方的代理人,男方第3次起诉离婚,法院才判决离婚。

第二、马会文律师调取相关证据,法院认定男方在离婚诉讼期间私自转移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马会文律师为女方争取到了百分之七十的分割比例。

第三、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从双方分居时间开始调取双方的银行流水,马会文律师在调取相关证据后,法院多调取了男方几年的银行流水,为女方多争取到更多利益。

第四、马会文律师调取相关证据,法院认定男方婚内出轨,给女方较大数额的损害赔偿金。

以下是案件具体内容:

1.案件基本信息

1.原告:原告A,男,北京市某区人员。

2.被告:被告B,女,北京市人员。

3.委托诉讼代理人:马会文(被告方)

2.原告A的诉讼请求

1.请求法院判决原、被告离婚。

2.被告名下京QXXX轿车一辆归被告所有,原告名下京QXXXXX轿车归原告所有。

3.双方婚姻背景及子女情况

1.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XXXX日登记结婚。

2.婚后生育二女长女张某现已成年,次女张某某也已成年,尚在校就读。

4.原告A起诉离婚的历史

1.原告曾于20XXX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被法院驳回。

2.20XXX月再次起诉离婚,20XXX法院再次驳回。

3.此后双方仍然分居,感情无好转,20XX原告再次提起诉讼。

5.被告B的答辩意见

1.不同意离婚,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。

2.原告有婚外出轨行为,并导致次女患上自闭症。

3.被告患有严重疾病,且再就业困难,要求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、经济补偿金及一次性经济帮助。

6.双方财产分割及争议

1.双方同意各自名下车辆归各自所有。

2.被告称购买车辆有借款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原告不认可。

3.被告要求分割原告住房补贴、公积金等财产,原告不同意。

4.双方对银行存款、微信明细等财产存在争议。

7.法院判决

5.准予原告A与被告B离婚:

6.原告A名下的车牌号京QXXXXX车辆归原告A所有。被告B名下的车牌号为京QXXX原告A2车辆归被告B所有;

7.原告A名下在中国某银行卡号为000000000000账户内存款及利息归原告A所有,原告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被告B补偿款800000:

8.原告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B损害赔偿金200 000;

整体而言,这份文件详细记录了原告A被告B之间的离婚纠纷案件,包括双方的婚姻背景、子女情况、起诉离婚的历史、答辩意见、财产分割及争议,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。通过这些内容,可以全面了解该案件的来龙去脉和法院的审理过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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